通知公告
关于2017年西北研究院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7-05-17 04:33 打印 放大 缩小 【关闭】
各研究室: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我院2017年遴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条件
1.具有副研或高工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满一年的科研人员。
2.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熟悉国家有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遵纪守法,道德高尚,作风正派,学风优良,治学严谨,善于协作,能为人师表,认真履行导师职责。
3.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91年以后参加工作的,应具有博士学位。
4.有丰富的科研工作经验,稳定的研究方向,较强的科研能力,能及时了解和掌握本学科发展的前沿及发展趋势,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门知识,能胜任一至两门硕士学位课程的教学工作。
5.所从事的研究方向应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际应用价值,承担一定的科研项目,有不少于3年总经费45万元的科研经费。
6.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有独立承担的科研项目,近三年来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3篇以上论文,其中有1篇在SCI收录的刊物上发表。
7.能坚持正常工作,担负起实际指导硕士生的责任,且上岗期间没有长期出国任务。
二、申报及遴选程序
1. 申请人需提交《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附件1)及第一作者论文复印件3篇各2份。
2. 申请人须填写《遴选增列硕士生导师情况统计表》(附件2)。
3. 研究生部汇同相关部门对申请人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
4. 经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获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票者通过。
5. 对已通过硕导资格的导师名单在本院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由西北研究院发文聘任。
三、提交材料时间及地点
申请人务必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于2017年5月25日前报送至研究生部(6号楼301室),统计表电子版请发至chenhui@lzb.ac.cn。
附件:1. 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
2. 遴选增列硕士生导师情况统计表
研究生部
2017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