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0-04-28来源:
放大缩小
各位职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和甘肃省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关于分期分批错峰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通知,税务局集中线上办理我院职工个税汇算清缴的时间为2020年5月01日至5月15日。请符合汇算清缴要求的职工在办理时间内尽快自行完成年度汇算工作。
一、关于年度汇算清缴具体内容如下:
1. 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所得范围:
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即综合所得。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四项综合所得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按年度计税。
2. 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职工范围:
(1)2019年度已预缴税款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
(2)2019年度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
3. 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操作流程:
请登录最新版本个人所得税APP,并按照操作指南完成年度汇算。详见附件。
二、关于年度汇算清缴补充说明如下:
1.建议每位职工登录系统试算,不要错过申报时间
如果不能确定自己全年预缴的税款与应纳税款是否一致,建议注册登陆个人所得税APP,查看、确认或补充完善本人综合所得相关收入和扣除等,系统可以自动计算出预缴税款与应纳税款二者差额,建议职工进行系统试算,不要错过了正常的申报时间,以防未申报造成个人诚信不良记录。
2.未享受上年专项附加扣除的政策,可在汇算清缴中申报
2019年未按月通过代扣代缴方式享受按月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六大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可以通过汇算清缴时集中申报扣除。大病医疗(医保目录范围内的医药费用支出,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且不超过80000元的部分)通过汇算清缴申报扣除。
3. 注意劳务报酬、稿酬等需通过查询导入方式完成申报
如果您在2019年度有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的,需通过查询导入等方式申报相关收入。具体方法如下:在手机APP收入劳务报酬或稿酬明细收入页面点击【新增】,选择【查询导入】或【手工填写】,在查询结果界面勾选相应收入或填写相关收入后进行申报。
为确保您的合法权益,请各位职工务必认真、仔细、如实填报相关年度汇算申报数据,并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计划财务处
2020年04月28日
附:甘肃税务操作指引|如何使用手机APP进行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https://mp.weixin.qq.com/s/fbQv_CphtW367QN9mk_FbQ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