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财务年终决算安排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1-11-26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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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属各部门:
年终将至,为保证科研经费预算执行和做好2021年财务决算工作,现将财务年终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销业务截止时间
2021年财务报销业务截止办理时间为12月20日,之后不再受理报销投单业务。
二、各类款项清理
1、及时确认来款。请各课题负责人及时关注ARP系统项目经费到账信息,各课题的经费认领、各部门负责的外单位汇入款项认领,请务必于2021年12月20日前通过ARP系统进行经费认领(科研经费)或线下确认(非科研经费),并将纸质单据交于财务处。
2、及时结清借款。个人经办的各项借款,请务必于2021年12月20日前办理冲账或还款手续。对未报账还款且未进行说明的个人,财务处将停止办理新的借款手续。
3、及时办理预借票据入账事项。已经办理票据预借(预开)业务的单位和个人,请尽快联系对方单位将款项汇至我单位账户,并与2021年12月20日前办理票据核销及经费认领入账手续。
三、其他事项
1、请有关单位尽快办理设备购置的验收入库手续,并尽快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凡已在国资处办理资产入库手续的,请务必于2021年12月20日前办理财务报账手续。
2、请有关部门涉及费用分摊、内部转账事项的,及时到财务处办理结算手续。
请各部门按照上述时间安排好相关工作,尽早准备相关资料并提交单据。请各部门及时进行业务审批,尽量避免最后几天集中投递。
次年开账时间另行通知。
感谢对财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计划财务处
2021年11月26日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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