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第二批陇原青年英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3-04-10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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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属各部门: 

根据甘肃省《第二批陇原青年英才选拔工作实施方案》,现启动西北研究院第二批陇原青年英才申报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 推荐数量和条件 

(一) 推荐数量  

西北研究院可推荐5人。 

(二) 推荐条件 

1. 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正派,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 

专业基础扎实,自主创新能力强,在所在领域崭露头角,具有成长为本领域领军人才的发展潜力。一般应当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技能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 (198371日以后出生)个别学术技术水平和业绩条件比较突出的,年龄条件可放宽至 42周岁 (198171日以后出生)。经营管理人选应具有 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2. 业绩成果条件 

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近五年还须具备下列业绩成果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领域潜心研究,具有原创性成果,有较强的科学研究和创新潜能。从事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或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的优先推荐。 

(2)在工程技术与农业研究领域或新品种、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开发和推广应用等方面,研发具有市场发展前景和应用价值的技术创新成果并成功实现转化和产业化,成果经省(部)级主管部门验收通过。 

(3)长期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在教育理论研究或教学实践探索方面做出成绩,获得省教学成果奖或在教育教学改革中取得创新性成果。 

(4)长期在医疗卫生一线工作,医疗技术精湛,多次成功诊治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在一定范围多次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疾病,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促进人民生命健康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在全省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和示范引领作用,获得同行广泛认可。 

(5)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文物保护技术研究等领域重点从符合条件的省优秀青年文化人才中推荐选拔,具有较强的创新发展能力,取得同行认可的学术成就和一定社会影响力。 

(6)具有较强经营管理才能和先进管理经验,在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经济社会效益明显。 

(7)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企业的关键研发人员,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在推进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贡献,取得一定经济社会效益。 

(8)有扎实的金融专业功底,在金融产品创新、资本运作市场开拓等方面取得较强业绩。 

(9)具有技师以上技能水平或高级工艺美术师以上职称技艺技能获得同行业认可,取得一定经济社会效益。在世界技能大赛上获奖选手和全国技能大赛上获金银铜牌选手可破格参选。 

(10)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以上并排名前5、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1项以上并排名前3,或参与制定国家标准1项以上并排名前3、以第一完成人制定省级有关部门发布实施的地方标准2项以上,或以第一完成人获得发明专利1项以上,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国家核心期刊发表高质量论文。 

(11)其他在重点行业领域崭露头角,工作业绩明显,创新发展潜力大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 

(三)不得申报的情形 

已入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领军人才、省优秀专家或其他相当层次人才计划,以及符合直接入选省领军人才条件的人员。 

二、 推荐程序 

推荐工作按照个人申报、专家评审、公示确定的程序推荐人选。 

三、 申报时间及材料提交 

1.申报时间:截止421日。 

2.申报人请填写《第二批陇原青年英才推荐人选信息表》、《第二批陇原青年英才申报表》,各一式三份。 

3.近五年主要业绩成果等材料复印件装订册,一式三份。 

4.请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同时发送至sxren@lzb.ac.cn邮箱。 

联系人:任生霞  4967519  sxren@lzb.ac.cn  6号楼909 

  

附件:1.《第二批陇原青年英才申报表》 

   2.《第二批陇原青年英才推荐人选信息一览表》 

  

  

                                                         人力资源处 

                                                        2023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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