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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4日,第五个国家宪法日

发表日期:2018-12-04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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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五个国家宪法日。本次国家宪法日主题是“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原则和职权。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法规都必须依据宪法,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我国宪法的发展历程:

  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于1954年9月20日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通过,共4章106条。被称为五四宪法。五四宪法是一部较为完善的宪法。 

  第二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于1975年1月17日在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通过,共30条,被称为七五宪法。 

  第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于1978年3月5日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通过,共4章60条,被称为七八宪法。 

  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后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次修订。 

 

  什么是宪法日?

  1982年12月4日,中国现行宪法正式颁布实施,国家确定这一天为“全国法制宣传日”。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2014年12月4日是中国首个国家宪法日。 

 

  2018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五个国家宪法日。宪法被称为我国的“根本大法”“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也就是说,国家各项权力必须在宪法的轨道上运行。从制定宪法到落实宪法,从尊重宪法到遵从宪法,宪法在公众心中的分量,直接决定着依法治国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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