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表日期:2017-11-28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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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简称《条例》)、《中国科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科发传播字〔2016〕7号)、《中国科学院西北生态环境资源研究院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现发布《中国科学院西北生态环境资源研究院信息公开工作2016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为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概述
2016年,中国科学院西北生态环境资源研究院(简称西北研究院)按照上级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重点加强了信息公开的制度体系建设,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完善制度规范。为全面加强和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依照《条例》等国家相关法规、文件以及《中国科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制定了《中国科学院西北生态环境资源研究院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细则》、《中国科学院西北生态环境资源研究院信息公开指南》、《中国科学院西北生态环境资源研究院信息公开目录》,明确西北研究院应该主动公开的信息,指定联合办公室为西北研究院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纪委为信息公开监督机构,完善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建立信息公开制度体系。
2、增强信息公开透明度。在西北研究院网站(www.nieer.cas.cn)首页显著位置开通 “信息公开”频道,设立工作信息、概况信息、科学研究、人事人才、国际合作、信息公开申请通道等子栏目,按规定主动公开相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1、2016年,西北研究院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新增信息共55条,其中,信息公开工作信息2条,西北研究院“概况信息”3条,“科学研究”30条,“人事人才”14条,国际合作6条,信息公开申请0条。
2、2016年,西北研究院网站其它栏目共发布各方面工作相关信息338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6年,西北研究院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事项0件。
四、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相关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西北研究院在加强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也发现存在各部门协调沟通不到位、信息公开意识不强、公开程序不规范等问题,2017年将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1. 办公室作为西北研究院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要进一步建立定期协调机制,发挥好日常协调和组织实施功能。
2. 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培训,提高各部门信息公开意识,做到该公开的信息主动公开、及时公开,确保信息公开途径通畅。
3. 对于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积极探索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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